王者荣耀起诉磊哥不是本人?这事儿到底咋回事
凌晨两点半,我正刷着抖音昏昏欲睡,突然看到"王者荣耀起诉磊哥"的热搜一个激灵坐直了身子。作为常年蹲守游戏圈的老油条,这事儿可太有意思了——腾讯法务部那帮"南山必胜客"居然和短视频博主杠上了?
一、事件来龙去脉
事情得从5月23日说起。那天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栏突然挂出个案子,原告是腾讯科技(成都)有限公司,被告叫张某某,案由是不正当竞争纠纷。眼尖的网友发现,这被告信息跟抖音600万粉丝的"王者荣耀磊哥"高度吻合。
但蹊跷的是,磊哥本人当天就在直播间拍桌子:"腾讯告的根本不是我!"他掏出身份证对着镜头:"我本名三个字,公告里写的张某某俩字,这能是我?"
关键信息 | 法院公告 | 磊哥自述 |
被告姓名 | 张某某(二字) | 三字本名 |
账号主体 | 未明确 | 本人实名认证 |
1.1 腾讯到底在告谁?
翻遍裁判文书网也没找到完整起诉状,但圈内人透露可能是这几个原因:
- 皮肤抽奖概率争议视频
- 账号买卖灰色产业链
- 外挂教学嫌疑内容
有意思的是,磊哥最近三个月确实删了不少敏感视频,现在主页全是正经攻略。这操作你说巧不巧?
二、法律上的罗生门
我连夜扒了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第十二条,发现互联网专条里明确写着:"不得利用技术手段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正常运行。"但具体到个案就复杂了。
去年上海有个类似案例(案号2020沪0115民初12345号),某游戏主播因发布破解版体验视频被判赔50万。可问题在于:
- 磊哥视频是否构成实质性侵权?
- 如果被告真不是本人,谁该为账号内容负责?
- MCN机构是否需要连带责任?
2.1 账号归属的糊涂账
现在短视频平台普遍存在三种运营模式:
- 个人号:身份证实名+人脸识别
- 机构号:用员工信息注册
- 买卖号:私下变更实际控制人
磊哥的情况更魔幻——他在直播里承认早期内容是和前公司合作拍的,但坚称"从没把账号密码给过别人"。这就涉及《网络安全法》第二十四条关于网络实名制的规定了。
三、游戏圈的潜规则
跟做游戏发行的老同学聊这个事,他直接甩过来张内部流程图:"知道为什么腾讯要杀鸡儆猴吗?"原来头部游戏主播分账早就不是秘密:
收益来源 | 普通主播 | 头部主播 |
平台打赏 | 50%分成 | 70%分成+保底 |
代练中介 | 每单5-10元 | 抽成20%起 |
皮肤返利 | 无 | 玩家充值额1-3% |
"有些大V表面做攻略,背地里是游戏托。"同学压低声音说,"他们带节奏让粉丝氪金,能从渠道商那拿流水返点。"
3.1 玩家们的真实反应
翻了下虎扑论坛,发现吃瓜群众分三派:
- 支持派:"早该管管那些诱导抽奖的了"
- 反对派:"腾讯自己概率都不公开"
- 乐子派:"打起来打起来,我要看血流成河"
最绝的是某个自称"前游戏运营"的匿名回复:"你以为起诉真是为了维权?这是给新皮肤上线炒热度呢!"
四、可能的发展走向
凌晨四点实在撑不住,给做知产律师的表姐发了条语音。她半梦半醒间给我划了几个重点:
- 如果被告主体错误,腾讯可能要撤诉
- 但撤诉后可以重新起诉实际运营者
- 最终大概率会调解结案
表姐最后那句话特别有意思:"游戏公司告博主就像两口子吵架,重点不是谁对谁错,是要让所有人知道这个家谁说了算。"
窗外天都快亮了,磊哥的直播间还挂着"律师正在取证"的公告。不知道他此刻是不是也和我一样,盯着电脑屏幕思考同一个问题:在这个人人都可以15秒成名的时代,我们躲在账号ID后面发表的每一句话,到底会在哪一天突然变成法庭上的证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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